引用:
下面引用由梦菲在 2005/07/05 09:42am 发表的内容:
在定下聚会时间后,与快乐宝贝、贝贝三人一起准备,商量着有关的事。后来,收到录像的信息说,那天刚好是他的生日,真是太巧了,当时很开心,然后征得录像的同意,我跟快乐与贝贝她们说,一致决定,帮他庆祝,但 ...
录像虽然不在,但我知道,他可以感受得到我们对他的祝福,可能感受到我们的心意。看来,下次如有机会见到录像,让他好好补偿我们才行。
嗯,应该的,让录像先生好好补偿我们,比如将他这次(2006年元旦)聚会所赢的钱分给我们。哗。。。那也有几千W元了。。。
:em101: :em101: :em102: :em102:
不过,06年元旦聚会录像两兄弟过来东莞,我也很感动!谢谢他们!!
引用:
下面引用由阿强在 2005/07/07 04:21pm 发表的内容:
谁吃了第二块。。
反正没你份!
:em05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