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生校外租房得罪了谁?
大学生校外租房得罪了谁?
李俊
最近,教育部发出通知,表示要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,给大学生校外租房下了禁令。两年前教育部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中,曾给愿意校外租房者开了口子,然而这一次却给校外租房下了禁令,关于这个问题,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是教育部出于多方面的考虑。一是考虑到校外居住的安全问题,二是要求学生集体住宿舍,有利
于加强管理,加强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。
或许教育部这个外租房下了禁令有很多理由的,但是我不同意教育部的做法。不可否认,外出租房的学生中有一些未婚同居或自制能力不强的行为。但是作为大学生,我想多数都是成人了,那么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事情,我想在法律框架下,他们的自由应该得到保证。学校可以进行性知识、性道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教育,但是没有干预成年公民私生活的权力。
这次教育部要求2007级新生及以后的新生要保证按班级住宿。其他年级在校生,没有按班级住宿的,要制定计划,在三年内逐步实现按班级住宿。按照班级来住宿,或许是方便管理,可是这是计划经济的思想。现在的学生宿舍,不是免费提供的,实质是一种交易。购买服务的学生应有必要的自由和权利。那么作为学生来说,起码有选择的自由权,而不是被迫强制交易。在这里,不得不反思,为什么在发达国家,著名大学的学校宿舍,往往是学生们竞相争租的地方;而我们这里却要动用行政权力强制学生入住?从经济学来说,只有用值高于价格时,那么大家才会去排队购买,而用值低于价格,那么根本不用排队的。因此,是否考虑过我们的住宿价格或者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再从法律角度来说,没有任何相关法律规定大学生不可以校外租房,那么教育部禁令是否有合法性?我们强调依法行政,那么教育部是否做到了?就拿很简单的常识来说,大学生基本上都是成年人,对成年公民而言,已经摆脱了家长的监护,具有完全的公民权,这样的限制合法吗?
(来源:湛江晚报稿 发布时间: 2007-07-17 16:2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