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家长获赔6万元

城事生活 湛江日报 陈昌波 冯荣 浏览

小编:备受社会关注的雷州市“5·24” 3名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,11月3日溺水学生家长与沙场承包人达成和解协议,沙场承包人蔡某当场赔付溺水死亡学生的家长每人2万元。 今年5月24日,松竹镇发生3名小学生溺亡事.

  备受社会关注的雷州市“5·24” 3名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,11月3日溺水学生家长与沙场承包人达成和解协议,沙场承包人蔡某当场赔付溺水死亡学生的家长每人2万元。

  今年5月24日,松竹镇发生3名小学生溺亡事故。当天中午,该镇刘宅村刘某如等5名在校五年级女生结伴到村外的南渡河边割鹅草,1人不慎滑入水中,其余4人伸手欲将同伴拉起,不料也先后落水,幸被在附近劳动的村民将其中2人及时救起,另3人由于溺水时间过长死亡。

  事故发生后,3名溺亡学生的家长以溺水地点在某沙场作业区,沙场承包经营管理人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为由,向沙场承包人蔡某索赔。蔡某认为溺水地点属于南渡河河段,不属沙场管理范围,不同意赔偿。松竹镇相关部门经多次调解无效,引起湛江市有关领导的重视,指示雷州市农村维稳律师团作为法律援助性质的案件办理。

  雷州市律师团指派律师到现场调查和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,认为沙场负有安全管理责任,遂指派3名律师分别代理3名溺水学生的家长,收集证据并向雷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。

  提起诉讼后,因双方均有调解意向,雷州市人民法院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协商,代理律师也二度到场参与,11月3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,沙场承包人蔡某当场赔付溺亡学生的家长共计6万元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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