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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人民检察院尹连明获检察系统一等功

2010年03月15日 20:05 湛江晚报 左言交 谭凤君 宋四锦 我要评论 数据读取中...

  公正执法,不徇私情;化解矛盾,维护稳定;执著坚持,默默耕耘……日前,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尹连明荣立全国检察系统个人一等功,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系统工作人员。说起获奖一事,这位在基层检察部门工作了31年的检察官微笑着说:“我在多个部门工作过,一步一个脚印地在基层工作着,没想到能获得一等功。能得这个奖,是最高检对基层工作者的鼓励和支持。”

  “作为一名检察官,不仅要使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,更重要的是绝对使无罪的人不被冤枉,无论从实体上,还是程序上,都应做到公正。执法人员应该要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,让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。”尹连明说:“我曾审查一宗涉嫌盗窃的案件,在细致的审查过程中,发现涉案嫌疑人并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。为此,我及时启动法律监督程序,建议公安机关撤回,有效地防止了一宗案件的错诉。”

  除了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外,加大追诉漏罪漏犯的力度也成了尹连明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曾经有一个10人非法拘禁罪一案,经审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涉嫌非法拘禁罪同时,还涉嫌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。因此,尹连明依程序向公安机关提出应追加起诉,经过调查,公安机关按要求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,让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惩罚。

  工作中的辛苦,尹连明总是笑着说那是工作需要。然而,最让他头疼的是遇到亲戚朋友说情。虽然经常遇到朋友说情这些事,但尹连明31年来一直坚守自己的“三不”原则,廉洁正气。他一直坚持不该去的地方不去,不该拿的东西不拿,不该吃的饭不吃。遇到亲戚朋友说情,他也会公事公办,坚持原则,该批捕的就批捕,绝不徇私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,一律将涉案人员定罪。

  31年来,尹连明多次被评为先进:2006年2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,2003、2004、2010年被湛江市检察院记三等功各一次,2009年9月被评为湛江市十佳政法干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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