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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家农技站原副站长挪用103万 被判刑12年

2012年03月27日 16:46 南方网 我要评论 数据读取中...

  “杨家农技站欠经销商131万贷款成烂账”一案,近日终于尘埃落定,被告人杨家农技站原副站长王志华,利用职务之便,挪用本该支付给农资经销商的货款103万元,且至今未退赃款,被雷州市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由于判决书没有提及欠款如何解决,目前已经有三名受害经销商分别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,状告杨家农技站,要求还钱。

  接到经销商报案后,雷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7月4日,以王志华犯挪用公款罪,向雷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后经雷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发现,王志华在担任杨家农技站副站长兼出纳期间,利用一手管农资进货、一手管公款进出的便利,先后花掉本该支付给农资经销商的货款103万元,主要用于为大儿子在雷州市区购买一套商品房付首期款,以及平时家庭生活和私事花销。但至案发时,因仍未退还赃款,已构成挪用公款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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