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考试
① 考核的科目和内容
笔试的公共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。专业科目为本人所报考职位的科目一科。其中音舞、体育、美术专业报考者另加术科面试。
笔试的公共课与专业课共为一卷,总分120分。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,专业科目占90分。报考音舞、体育、美术的笔试分占综合分40%,术科面试分占综合分60%。音舞专业术科面试项目为唱歌、跳舞、弹琴、视唱;美术术科项目为素描和色彩;体育专业术科面试项目为基本功动作和专项动作(篮球、足球、排球、田径、体操、武术自选一项)。
② 考试时间和地点:笔试为7月31日上午,术科面试时间为8月3日。考试地点待定,详见准考证。
考试成绩及入围名单将在市政府及教育局公示栏张榜公布。
4、考核。主要是定性考察,包括政治审查。对于违法、违纪以及计划生育不合格的不予聘用。
5、体检。经考试和考核合格的由市人事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。
6、录取。经考试、考核及体检合格者,根据各报考职位的指标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为序确定聘用对象。入围人员中查有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序递补。在录取指标最后一名有并列分的,一齐录取。经公示后由人事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,填写聘用审批表,同时签定聘用合同书。初次聘期三年(含试用期一年),期满考核合格的,可以续聘。续聘每期为5年。
五、待遇
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,并在政治、生活、工作等方面与录用干部待遇相同。
六、其它
1、若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招考指标数1.5倍,实聘用指标则按实际报考人数1.5:1的比例聘用。余出的指标由人事局、教育局统一调节到报考人数比例较大的职位,并在考试前公示。
2、本次招聘考试设最低分数线,即为各招考职位参考人数平均分数的60%,低于的不得录取,其节余指标另作调节,调节办法同前。
3、任何时间(包括已被聘用)如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,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。
4、考试时不要求有教师资格证的,在被聘用之后一年没特殊情况要取得与报考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,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。
5、考务联系电话: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8853438;教育局人事股 8815455。
七、招考的具体工作由市人事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。
八、本公告由市人事局、教育局负责解释。
雷州市人事局 雷州市教育局
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